优势
保障买家
通过银行传递单据以保障货物所有权。
快速付款
收到所需单据后付款/承兑。
更好掌控
如果发现装运的货物不正确,付款人可以拒绝接受单据。
统一规则
根据《托收统一规则》(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)进行操作。


进口托收的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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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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角色
| 当事人 | 角色 |
| 收款人 | 销售合同中的卖方/出口商。他们联系银行(寄单行)发起并授权银行代表他们处理托收。 |
| 付款人 | 销售合同中的买方/进口商。根据托收指示,他们将收到付款/承兑所需的单据。 |
| 寄单行 | 卖方/出口商授权代表其进行托收的银行,负责为卖方获得付款和/或承兑。 |
| 代收行 | 除寄单银行外,参与从进口商/买方(付款人)处获得付款或承兑的任何银行。 |
| 当事人 |
| 收款人 |
| 付款人 |
| 寄单行 |
| 代收行 |
费用
对于所有贸易服务费,汇款手续费和其他服务费用,请联系您最近的分行或您可以拨打 400 886 2821联系我们。
点击此处可以查看对公客户现金管理与贸易服务收费表。
常见问题
进口托收有哪些类型?
- 付款交单(DA)
客户付款后银行向客户释放单据。
- 承兑交单(DP)
在客户同意在到期日向卖方付款的情况下,银行在承兑汇票后向客户释放单据。
我可以在哪里提交开证申请书或领取单据?
您可以在我们的任何分行提交申请或领取单据。点击此处查找离您最近的分行。




